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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
北京欧倍尔GSP仿真平台,助力高校教学新力量

北京欧倍尔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简称GSP)仿真平台,以GSP模拟认证为中心,将GSP认证申请和GSP法规理论知识相结合,让学生完全融入GSP认证整个过程,学习并掌握GSP法规及其应用。
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,结合北京欧倍尔GSP产品,一起了解一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部分法规吧!
1、设备与设施
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。


 
第一百四十六条 企业的营业场所应当与其药品经营范围、经营规模相适应,并与药品储存、办公、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。



2、药品库房
第四十七条 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:
(1)自动监测、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;


 
(2)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;



第四十九条 储存、运输冷藏、冷冻药品的,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: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、显示、记录、调控、报警的设备;

 
3、关于药品运输
第五十一条 运输冷藏、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、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、显示温度、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;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。


 
4、校准或检定
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对计量器具、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。



5、营业场所的要求
第一百四十五条 营业场所应当有以下营业设备:(五)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,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;



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(十)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,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,并有醒目标志。  


北京欧倍尔GSP仿真平台,通过软件逼真的3D效果、融合丰富系统的知识点,让学员寓教于乐、融教于趣。通过该系统的培训可有效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在职人员对GSP相关知识的掌握,从而将所学GSP知识应用于日常工作中;培训大中专院校学生,向药品经营企业输送具有过硬GSP知识的人才;以人才为基石,推动GSP的贯彻、实施,有效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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